办理《婚育证明》的公民,到村(居)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,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。
申请办理《婚育证明》的公民,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:
1、本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;
2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;
3、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。
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,对证明材料齐全、有效的,应即时予以办理。公民认为符合办理《婚育证明》的条件,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办理《婚育证明》的公民弄虚作假、隐瞒婚育真实情况,政策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,发证机关可暂缓或不予办理。
您还可以点击了解更多"婚育证明"相关知识
上一篇:孕期应重点呵护这6个脆弱部位
下一篇:代孕摆乌龙 双胞胎非亲生被遗弃
Copyright © 2002-2030 呼和浩特添喜助孕网 呼和浩特添喜助孕网网站地图